山东10个集体20名个人获评首届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称号

文/张媛媛 From:

编辑导读:

11月15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司法厅负责同志等介绍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11月15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司法厅负责同志等介绍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山东省司法厅副厅长田秀娟介绍,行政执法监督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的内部层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法治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要求“加强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提高执法质量。”

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推动行政执法工作效能整体提升,助力全省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了坚实执法保障。山东“不罚轻罚”清单机制建设、“减证便民”改革工作被国务院简报专题推广,司法部多项试点工作安排在山东先行先试,“不罚轻罚”清单机制建设工作被《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报道,“减证便民”改革工作经验纳入省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被评为2022年度法治为民实事。山东10个集体、20名个人获评首届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称号,数量位居全国第一。

会上,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立法二处处长宫钊表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开展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试点,建立监督平台,按照事前报备、事中留痕、事后评价原则,对涉企执法行为全过程监督。”为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要求,省司法厅在8个市和4个县(区)部署开展了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试点工作,并推动将试点纳入省政府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三批)、省委省政府营转办“揭榜挂帅”项目,确定为省司法厅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下一步,山东省司法厅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一规划两纲要”关于行政执法工作的部署安排,锚定“走在前、开新局”,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高水平行政执法引领带动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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