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要求新建小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2021-04-08 文/李潇雨 From: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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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东省新能源汽车消费量比上年增长49.1%。截至2020年底,山东电动汽车保有量达到40.5万辆,位居全国第三。

4月8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能源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情况。据了解,2020年,山东省新能源汽车消费量比上年增长49.1%。截至2020年底,山东电动汽车保有量达到40.5万辆,位居全国第三。

会上,山东省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福栋重点介绍了山东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情况。他表示,目前山东充电设施体系正在不断完善。截至2020年底,山东累计建成充换电站4210座,其中高速公路快充站166座、站间平均间隔40公里。建成各类充电桩7.8万个,同比增长78.1%,相比十二五末增长近12倍,位居全国前列。其中,公共充电桩3.3万台、占比42.3%,个人充电桩2万台、占比25.6%,专用充电桩2.5万台、占比32.1%。从地理分布看,青岛、济南、济宁、临沂、潍坊的充电设施保有量分列全省前五。

针对一些小区存在电动汽车充电难等问题,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王相夏在发布会上提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结合开展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会同能源、电力等部门多次研究推进措施。去年,《关于加强和规范我省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布,进一步明确了新建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将充电基础设施配建情况纳入整体工程验收范畴,要求新建居民小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从源头上解决当前既有小区面临的供电容量不足、改造施工困难等问题。

新能源公交车辆方面,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总工程师赵方德介绍,山东充分利用国家成品油价格改革相关政策,结合济南、青岛等6个国家公交都市创建工作,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公交车辆,近几年每年新增的公交车辆中,电动车都超过了90%。截至目前,全省运营公共汽(电)车达到6.3万辆,其中电动车辆达到4.6万辆,占比达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