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财政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袁培全先生、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副局长李亚兵先生等介绍我省“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袁培全介绍,税费优惠政策是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内容,是直接有效和公平的惠企政策。今年以来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委集中推出了30多项税费优惠政策,重点聚焦五个方面。一是聚焦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征增值税,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至1%,明确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仅为5%;二是聚焦支持科技创新;三是聚焦支持就业创业,对企业招用上述人员,按每人每年6000元定额标准依次扣减增值税等税费,并授权省级政府分别在50%、30%上浮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四是聚焦支持降本增效,对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五是聚焦支持消费、投资和出口,围绕促投资,对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初创科技型企业的条件继续按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执行,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
据悉,为促进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公布了延续实施支持原油等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个人所得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等六项政策,相关政策执行至2025年底或2027年底。
今年以来延续、优化、完善的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坚持稳中求进、统筹兼顾、注重实效,主要呈现出以下三个明显特点:一是更加突出精准性。这些政策聚焦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创业就业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直击市场主体的痛点、堵点、难点,对提振市场主体信心、保障就业民生、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二是更加突出连续性。这些政策都是前期实施效果较为明显、当前经济发展中有实际需求的政策,合理优化完善后延续实施,有效避免了政策断档和急转弯,保证了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三是更加突出制度性。与往年相比,今年出台的这些税费优惠政策更加注重长期性和制度性,很多阶段性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一些政策与财税体制改革相衔接,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有利于稳定政策预期、提升政策效能。
今年上半年,全省落实上述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政策,累计减免税费超过300亿元,惠及300多万户纳税人缴费人,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动力活力。从涉税经营主体户数来看,全省新办涉税经营主体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6%,开具发票的涉税经营主体同比增长了12%;从发票开具金额来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开票金额同比分别增长了4%和5%,分别高于全省平均3和3.5个百分点;从纳税主体用工指数来看,全省扣缴工资薪金、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的企业雇员比去年同期增长了4%。总体来说,小微市场主体呈现出了吸纳就业人数和市场创业活力的双提升。
下一步,省税务局、财政厅将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优化税收服务措施,全力抓好政策落实,充分释放政策红利,积极助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统筹开展好主题教育和做好各项税收工作,在服务山东现代化强省建设中展现税务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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