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同志等解读《山东省“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
“十三五”期间,山东着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取得积极成效,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24%,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3.5个百分点。不过,山东是碳排放大省,火电、钢铁、电解铝、地炼等高碳行业企业多,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压力较大。
因此,省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山东省“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山东省“十四五”期间能源、建筑、交通和生态保护等领域的目标要求,强化了科技创新、示范引领、激励约束等一系列具体举措,提出了积极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的“山东方案”。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新闻发言人侯翠荣介绍,《规划》确定了1项总体指标及11项分领域的具体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6项,预期性指标6项。到2025年,应对气候变化取得积极成效,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气候治理能力有效增强,初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与生态环境保护相融合的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新局面。
值得注意的是,《规范》将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科技创新设为专章,注重科技创新与治理能力提升,以科技创新驱动气候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实现“双碳”目标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不是轻轻松松就能实现的。必须有科学的态度,依靠科技的力量。
为切实保障各项任务目标落地落实,《规划》提出将应对气候变化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加强《规划》实施的过程监管,省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每年调度《规划》任务进展情况,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如期全面完成。充分用好考核指挥棒,按照国家要求,将碳排放强度指标纳入各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压实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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