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税收保障工作中获悉的个人信息 依法予以保密——《山东省税收保障条例》7月1日起实施

2022-03-30 文/崔秀娜 From:本站

编辑导读:

条例的出台,对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山东省税收保障条例》已于今天上午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对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将税收管理与服务相融合,规范税收执法,提升税收服务。条例明确税务机关和有关部门、单位对在税收保障工作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自然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条例规定税务机关应当建立与电子发票相匹配的服务模式,为纳税人开具、使用电子发票提供便捷、高效服务。条例明确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提高涉税专业服务能力,为市场主体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涉税服务。要求税务机关优化办税方式,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和移动终端办理,推行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税收优惠政策辅导,优化办理流程,保障纳税人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针对当前我省税收保障工作在部门合作、信息共享方面存在的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对税收协助和信息共享进行了规范。条例要求税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健全税收违法查处体系,及时查处税收违法行为。条例明确共享涉税信息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目录清单由省税务机关会同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制定和发布。条例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涉税信息目录清单的要求,提供相关涉税信息,确保信息完整、准确、有效、可用;对获取的涉税信息,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管理,确保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