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万法律工作者为6.2万个村(社区)提供服务超120万次

2020-12-04 文/图/文 杨超 李晓玮(实习) From:

编辑导读:

2019年底,全省有1.38万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担任6.2万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年提供服务120万次。

12月4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关情况。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2019年仅法律援助业务经费就达到1.15亿元,省级安排“智慧司法”项目资金1200万元。目前全省有法律服务机构8.3万个,法律服务人员32.4万人。市、县、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1989个,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5.8万个,各市、县、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理法律服务事项175万件。

山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王玉君介绍,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自2014年起步,经过6年实践探索,取得了良好成效。2015年12月,山东在全国最早以省两办名义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系统性提出了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概念和建设措施。山东首次提出的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牵引和统领法治宣传、律师、公证等各项工作的理念,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贡献了山东智慧。今年9月,山东出台全国第一部公共法律服务法规《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目前,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的公共法律服务组织领导机制基本形成。

山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王玉君


在强化政策保障方面。以省两办名义出台《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山东省法律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等文件,省司法厅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确保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在实体平台方面,2019年底,全省有1.38万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担任6.2万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年提供服务120万次。在全国率先制定司法行政标识应用规范,统一市县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的名称和标识。开展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示范基地创建活动,85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达标、占52%。在热线平台方面,统筹建设具备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普法宣传、协调联动、舆情分析等多功能为一体的12348热线平台,月均咨询量超过3万人次。在网络平台方面,整合建设“山东法律服务网”,将线下法律服务资源择优架构到线上平台,遴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法律服务人员驻场服务,咨询服务总量、上线率、参与解答率连续位居全国前列;各地开通公共法律服务相关公众号328个、手机APP30个,群众足不出户便可享受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