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解读《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到2022年,所有市和80%的县达到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地方标准三星级以上;到2025年,各市普遍达到四星级以上,各县普遍达到三星级以上,60%的县达到四星级以上,力争打造3个以上五星级标杆城市。

“省大数据局会同相关部门全面贯彻国家政策文件精神,立足山东实际,充分学习借鉴广东、浙江、上海等先进省市的经验做法,起草了《指导意见》。”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大数据局党组书记、局长马越男表示。
《指导意见》明确了省市县三级的责任分工,省级主要负责总体设计、考核评价、示范推广等。市级负责构建感知设施统筹、数据统管、平台统一、系统集成和应用多样的“城市大脑”,支撑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县级按照“平台上移、应用下沉”的原则,基于市级“城市大脑”开发部署特色智慧应用。
据介绍,《指导意见》提出了五个部分18项重点任务,涵盖“优政、惠民、兴业、强基”各个方面。深化“一网通办”,加快“一号通行”,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从市政综合管理、城市安全保障、应急协同指挥、生态环境治理、基层社区治理等5个方面,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步伐,推动城市治理模式变革;围绕新基建,畅通信息通信网络、加快数据中心建设、完善智慧市政设施、构建城市数字底座,全面支撑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等等。
(责任编辑/公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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