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水淡化产能达37.6万吨/日 位居全国首位

2020-08-18 文/ Fr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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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山东已建成海水淡化工程28个,产能达37.6万吨/日,居全国首位。海水淡化工程分布在我省青岛、烟台、潍坊、威海、日照5市,在海岛建设的16处海水淡化工程,产能5165吨/日,主要用于生活用水。

8月17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的意见》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山东省海洋局局长张建东介绍,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属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链条长,涉及离子膜、高压泵、压力回收装置制造、输水管网建设、浓盐水综合利用、饮用水品牌开发等多个环节;经过多年的探索、发展和实践,我省涌现了多家从事膜产品研发、装备制造、淡化水及盐化工产品生产的企业,在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技术、装备、人才等方面具备了一定优势,积累了丰富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和经验。大力发展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将加速我省海洋经济新旧动能转化、培育新的增长点。

会上,山东省海洋局副局长王仁堂介绍,目前山东已建成海水淡化工程28个,产能达37.6万吨/日,居全国首位。海水淡化工程分布在我省青岛、烟台、潍坊、威海、日照5市,在海岛建设的16处海水淡化工程,产能5165吨/日,主要用于生活用水,11处海水淡化工程用于工业园区用水,产能27.1万吨/日,1处海水淡化工程用于市政供水,产能10万吨/日。从地域来看,主要集中在青岛,产能22.37万吨/日,占全省的60%;从类别来看,工业园区产能占全省的72%。

据了解,符合条件的海水淡化工程将纳入山东省重点项目。2025年底前,山东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海水淡化用电免收需量(容量)费,支持符合条件的海水淡化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支持发电企业实行水电联产,降低海水淡化成本。地方财政可对淡化海水与当地市政供水水价差额进行补贴或由政府购买,探索利用基金、政府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探索实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引导社会力量、民间资本、风险投资涉足海水淡化领域。

(责任编辑/王立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