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两个“反垄断合规指引”

2020-04-14 文/文-张媛媛 From:

编辑导读:

4月14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同志等介绍发挥反垄断职能,助力疫情防控及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情况。

  4月14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同志等介绍发挥反垄断职能,助力疫情防控及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情况。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关键时期,企业面对当前困难,经常会“抱团取暖”,容易出现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甚至存在垄断风险。针对这种情况,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发布《山东省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引》和《山东省行业协会反垄断合规指引》,进一步提升经营者和行业协会对垄断行为的认知、风险防范及处置能力,大力培育市场竞争文化,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山东省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引》共19条,介绍了包括垄断协议行为、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未依法履行经营者集中申报程序等普通经营者们需要关注的垄断风险。《山东省行业协会反垄断合规指引》则包含12条,介绍了行业协会需要关注的垄断风险。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根据我国《反垄断法》规定,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或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将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经营者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应对垄断行为保持高度警惕,注意记录和留存涉嫌垄断违法事实,及时向市场监管总局或省市场监管局举报。

责任编辑:王立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