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上午,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山东省森林覆盖率达到18.24%,创建国家森林城市17个,数量居全国第二位。
在发布会上,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林业局副局长马福义介绍,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国土绿化工作,近年来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加大植树绿化力度,推动全省国土绿化水平稳步提升,“目前,全省森林覆盖率提高到18.24%,创建国家森林城市17个,数量居全国第二位,国家森林乡村411个;建成山东省森林城市15个、山东省森林乡镇158个、山东省森林村居1530个,全省生态状况持续向好,城乡人居环境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绿色获得感显著增强。”
随着造林绿化工作的深入发展,全省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进入了全面攻坚阶段。为持续深入开展“绿满齐鲁·美丽山东”国土绿化行动,扎实推进生态山东、美丽山东建设,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方案》,目前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实施。
山东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处长杨士祥介绍,国土绿化是一项投入大、周期长、经济效益低的公益性事业,需要政府筹集大量资金作保障。近年来,省财政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支持林业发展政策措施,投入力度持续加大,2020年已统筹安排林业发展资金6.25亿元。为确保《关于加快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的七大攻坚行动落地落细,省财政厅在研究制定保障措施时,对财税扶持政策进行梳理拓展延伸,力争政府资金、社会资本共同发力,推动提升山东省国土绿化水平。
杨士祥说,具体政策可用“奖、补、减、引”四个字来概括。
“奖”,即对造林绿化十大工程实施中评选出森林城市、森林乡镇等工程项目实施奖励,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树立国土绿化先进典型,以点带面调动各地加强造林绿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此外,为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国土绿化的积极性,《方案》还提出对参与“四荒”绿化的社会资本给予奖励。
“补”,即实施林业保险补贴,降低植树造林风险,公益林保险保费全部由各级财政承担,商品林保险保费各级财政补贴80%;对政策性特色林业保险进行补贴,推动林业保险扩面提效。
“减”,即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减轻林业企业负担,对林业企业销售自产林产品、病虫害防治等经营活动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对企业从事育种育苗、农产品初加工等服务业项目免征企业所得税。
“引”,即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拓宽造林筹资渠道,在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作用方面,将有股权融资需求的项目纳入基金投资项目库向基金机构推介,对基金投资的国土绿化产业项目,引导基金按规定让渡增值收益;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方面,鼓励各地在国家储备林建设等领域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支持社会资本投入国土绿化相关产业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放大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效应,促进山东省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王勉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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