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来,山东省第9次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2019-04-30 文/文-傅钊(实习生) Fr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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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30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在山东大厦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主要负责同志等解读了《山东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有关内容。

  2019年4月30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在山东大厦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主要负责同志等解读了《山东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有关内容。

  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房波介绍,《实施方案》的总体考虑是统筹考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稳步推进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综合施策,确保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实际负担有实质性下降,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自2019年5月1日起,我省统一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调至16%,但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不会影响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我省将继续上调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让广大退休人员的“钱包”更鼓、养老保障更加殷实。

  另外,《实施方案》规定,自2019年5月1日起,再次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延长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实施方案》坚持两手抓、两端发力,除直接调低单位费率外,也调整了社保缴费基数政策,不仅扩大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以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依据,最低不低于60%,最高不超过300%,并且完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政策,参保人员具有更大自主选择权,选择适当缴费基数,实现多缴多得。

  这次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我省自2010年以来第9次实施降费,对于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特别是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

责任编辑:王立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