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财政厅厅长刘兴云、副厅长高剑峰解读《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和《关于深化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省财政厅厅长刘兴云介绍,《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以明确责权、创新机制、提升绩效为重点,以两放权、两统筹、两转变、两规范为主要内容。其中“两放权”是这次预算管理改革的一大亮点,也是这次省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核心,包括深化预算管理“放管服”改革,把资金分配权交给部门,把项目确定权交给基层。这就要求政府处理好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在预算管理上的职责关系和省级和市县在资金分配上的关系。但放权不代表“一放了之”,政府要对规范预算编制、加强制度建设、实施绩效管理和强化外部监督上这四个方面做出相应的制度安排。
刘兴云强调,《关于深化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是对现行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的一次重大调整和全面创新。改革思路是“先集中、后均衡、强激励、促发展”,主要内容概括为“四个围绕”。在围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中,政府调整省与市县收入划分,将省级与市县之间的主体税种及资源财产类税收增量的分享比例由15%:85%调整为20%:80%。他还指出,这次改革的创新举措有统筹区域发展的财政调控机制更加完善、支持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政策更加完善、保障薄弱县加快发展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四方面。
责任编辑:王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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