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深化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 46项公证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

2018-10-12 文/文/李潇雨 Fr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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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司法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 推进减证便民服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10月10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就相关情况作了介绍。

  山东省司法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 推进减证便民服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10月10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就相关情况作了介绍。

  据山东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迟丽华女士介绍,省司法厅组织专门力量对各市“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清单进行归纳梳理,共确定包括学历公证、学位公证、无(有)犯罪记录公证、不动产权证书公证等46项作为全省“最多跑一次”公证服务事项清单。与此同时,共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可以通过当事人承诺或者信息共享核实解决的各类证明材料53项,研究编制了全省办理各类公证事项所需的37类114项证明材料清单表。

  《通知》明确了全省“放管服”改革和减证便民服务的任务和要求,并提出了“限时办结制”的重要举措,对于公证事项简单、不涉及财产处分且材料齐全的,最大限度压缩办证时限,并将限时办理事项及最低时限公示、公布。

  为加快推进信息共享建设,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通知》提出要全面推广“在线咨询、网上预约、网上申请”的服务模式,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开通掌上办证业务,进一步将公证服务关口前移,实现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咨询、预约、材料预审等环节。

  针对特殊群体,《通知》要求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当事人开通“绿色通道”,对其中行动不便者提供上门公证服务。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同时对经济确有困难但尚未达到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减免公证服务费用。对当事人申请办理救济金、低保、给付赡养费、抚养费和遗产总额5000元以下的小额继承公证,实行免费办理。

  迟丽华介绍,坚持效率与质量并重原则,在提高效率的同时确保服务标准、质量不降低,在减少证明材料的同时确保证明力、公信力不降低。会建立健全公证服务评价体系,定期公布全省公证机构群众满意度评价指标。


责任编辑:王立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