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将全部配备新能源汽车

2018-10-11 文/文/吴洁 Fr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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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到2020年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配备车辆,除特殊工作要求外,将全部采购新能源汽车。目前,共面向省直机关投放新能源汽车120辆,配套建成充电桩261个、在建充电桩40余个,确保了新能源汽车自助分时租赁项目有序运行。

  10月11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到2020年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配备车辆,除特殊工作要求外,将全部采购新能源汽车。目前,共面向省直机关投放新能源汽车120辆,配套建成充电桩261个、在建充电桩40余个,确保了新能源汽车自助分时租赁项目有序运行。

  据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忠明介绍,《山东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要求,党政机关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对因工作需要,超出规定标准配备公务用车或越野车的,必须按程序报省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批准。同时,《办法》明确了公务用车注册登记等要求。

  据悉,根据山东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新情况,将公务用车定义调整为党政机关配备的用于定向保障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并分类细化为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同时明确了各类公务用车的定义和用途。

  另据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守波介绍,山东下一步将全力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出台《全省党政机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新能源汽车自助分时租赁项目推进力度,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在编制新能源汽车配备更新计划时,同步编制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对受场地限制无法建设固定充电桩的,鼓励建设简易充电设备,逐步实现充电基础设施的全覆盖;综合考虑党政机关适用车型、价格等因素,积极考察新能源汽车适用车型,协调扩大新能源汽车采购目录范围;加强对全省党政机关推广新能源汽车的督导,建立统计报告和评价考核制度,对各市开展专项督查,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确保到2020年,除特殊工作要求外,全省党政机关全部配备新能源汽车,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

责任编辑:公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