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帮扶、加大补助力度等七大方面举措大力实施

2018-09-10 文/文/崔秀娜 Fr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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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7日,山东省抗灾救灾与恢复重建指挥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山东省抗灾救灾工作紧张情况予以通报。副省长于国安通报了山东省抗灾救灾恢复重建工作的进展情况。

  2018年9月7日,山东省抗灾救灾与恢复重建指挥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山东省抗灾救灾工作紧张情况予以通报。副省长于国安通报了山东省抗灾救灾恢复重建工作的进展情况。

  于国安介绍,目前,受灾群众全部得到安置,基本生活有保障,没有发生疫病疫情,社会保持和谐稳定,电力、水利、道路、通讯、供水等保障正常,生产正在逐步恢复,大棚积水已顺利排完,潍坊市已补种设施蔬菜7.3万亩,重建工作紧张有序展开,抗灾救灾取得阶段性胜利。

  于国安强调,全力保障受灾群众生活。持续做好受灾群众安置、生活保障、卫生防疫各项工作。对贫困受灾群众,开展“一对一”精准帮扶,实行灾害应急救助。在国家规定标准基础上再上浮50%,每人每天45元,过渡期救助每人每天30元。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金由国家规定标准每人1万元提高到2万元。对临时安置人员和生活困难人员,及时筹备调拨棉被、棉衣、毛毯等物品,帮助解决临时住所,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加大灾毁房屋修复重建补助力度。对房屋因灾倒塌、损坏的,在国家规定补助标准基础上再上浮50%,倒塌房屋和严重损坏的户均补助3万元,一般损坏的户均补助3000元。对于受灾地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将倒塌房屋和经鉴定为C级(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D级(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住房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的受损房屋纳入危房改造范围,修缮加固和重建户在现有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分别再增加1000元和2000元。修缮加固户均补助不低于7000元(实际费用不足7000元的,按实际费用补助),拆除重建户均补助1.7—2万元。

  大力支持灾毁房屋和种养殖农业设施修复重建。对灾毁房屋、蔬菜大棚、种植养殖等农牧渔业生产设施修复重建,鼓励金融机构放开信贷规模限制,按不高于基准利率进行放贷。各级财政给予为期三年的贷款贴息,其中省级财政和市县财政贴息80%,个人负担20%。个人负担部分,在还本付息后,给予返还奖励。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公司给予贷款担保,担保费用全部由各级财政负担,不再增加农民负担。各类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按照基准利率放贷的,均按以上政策执行。

  加快基础设施修复重建。对灾区水利工程、道路、桥涵、电力、供水、供暖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鼓励金融机构放开信贷规模限制,按不高于基准利率放贷。支持灾区尽快恢复生产。加快实施土壤修复,加强农业种植养殖技术指导,选派专家深入田间地头,引导农民科学施肥,抓好病虫害综合防治,搞好农作物抢收抢种,做到应收尽收、应种尽种。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要向受灾地区倾斜,促进受灾地区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

  及时优质惠价供应恢复重建所需物资。按照“就近供应、主动衔接、优质惠价、确保所需”的原则,做好建材的生产和供应工作。线上建立“山东省抗灾救灾与恢复重建建材产品包供服务平台”,线下建立工作专班,完善产供需三方重点企业、相应社会组织联系制度和工作机制,抓好恢复重建所需建材等物资的信息发布、产销衔接、物流保障等工作。畅通恢复重建物资运输绿色通道,确保物资及时送达灾区。严格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哄抬物价行为。

  保障恢复重建用地需求。在省级审批权限范围内,允许对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调整完善。新增建设用地在省下达年度计划指标中单列管理,指标不足的由省里调剂解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全力支持重建项目用地。支持受灾地区土地整治,新增耕地优先入库,占补平衡指标优先调剂,所需资金从省国土资源厅与省农发行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中优先考虑。

  于国安指出,山东加快灾后保险理赔进度,坚持“应赔尽赔”的原则,进一步向受灾地区充实专业人员和设备,加快报案受理、查勘、定损和理赔工作进度,简化审批环节和理赔要件,提高理赔工作效率,原则上于10月底前完成受灾理赔工作。同时,帮助受灾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对有就业愿望并进行失业登记的灾区群众全面提供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开展免费职业技能鉴定,用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贴。(文/崔秀娜)

责任编辑:公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