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长不超过“12”“18”“30”日

2018-08-23 文/图·文/崔秀娜 From:

编辑导读:

为贯彻《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了《山东省简化水气暖报装专项行动方案》,8月21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为贯彻《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了《山东省简化水气暖报装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8月21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方案》对于办理时限予以压缩,并且明确规定。供水、供气、供热企业受理申请后,开展现场勘察、方案设计等环节的时间总计分别不得超过12个、18个、30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也予以加减。单位(集体)的申请材料由8个减少到5个,其中还有1个根据数据共享情况,逐步取消,对散户的申请材料由3个减少到2个。

  水气暖接入工程如需办理挖掘城市道路或砍伐城市树木等行政审批事项的,市政道路、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并与报装过程并联办理。

  对于报装流程则是予以优化。参照国务院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要求,在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专营单位提前介入,实行施工图设计审查及水气暖等多图联审。同时,将水气暖报装服务关口前移到获得施工许可后,水气暖设施与工程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审图、同步施工、同步验收,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鼓励在当地政府统一组织下,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水气暖窗口,实现“一窗受理”。

  规范报装程序。将报装程序分解为报装申请、现场勘查、签订协议、方案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投入使用7个环节,对每个环节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时限等,画出了流程图。为避免冬季施工,对其他供暖用户影响,申请供暖报装的,应当在非采暖季向供热企业提出申请并办理手续。


责任编辑:公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