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台同胞共享山东发展机遇

2018-08-16 文/文/陈先云 From:

编辑导读: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山东发展机遇,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山东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山东居民同等待遇,进一步促进鲁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根据国务院台办、国家发改委出台的《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结合山东实际,包括省台办、省发改委、省委组织部等多个部门,提出56条措施。

新闻背景:

近年来,山东对台经济工作认真贯彻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提升新一轮对外开放水平等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与台湾重点领域产业对接、创新发展合作模式、扩大对台工作载体平台作用,取得积极成效。

鲁台经贸洽谈会已连续成功举办23届,第24届鲁台经贸洽谈会正在紧锣密鼓地筹备中,本届鲁台会适逢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将会有更多亮点。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山东发展机遇,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山东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山东居民同等待遇,进一步促进鲁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根据国务院台办、国家发改委出台的《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结合山东实际,包括省台办、省发改委、省委组织部等多个部门,提出56条措施。

在促进鲁台经济合作方面,出台包括省、市、县(市、区)政府在制定各项发展规划、设立各项扶持资金和出台支持政策时,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保障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和台湾同胞享有同等待遇;支持台资企业和台湾资本参与实施推进《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山东海洋强省建设行动方案》等23项措施。

在促进鲁台文教交流方面,推动鲁台加强孔子文化、齐文化、泰山文化、海洋文化、黄河文化、妈祖文化等领域研究和陈国应用,鼓励台湾同胞和台湾高校、民间社团参与山东有关文化工程项目、文化活动和学术研究,支持台资企业依托齐鲁文化资源,加快在文化产业领域投资和承接文化产业项目;台湾同胞在山东创办各类文化企业,享受和山东文化企业同等文化产业政策,以及其他14项措施。

在支持台湾同胞在鲁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方面,台湾专业人才可申请参与国家“千人计划”,鼓励支持在山东工作的台湾同胞申报国家和山东自然科学、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的基金项目,以及其他19项措施。


责任编辑:程洪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