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山东省总工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关于实施“齐鲁工匠”建设工程的意见》(鲁人组发〔2018〕24号,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情况,并就具体问题进行详细解读。《意见》明确提出,山东将由省、市、县(市、区)三级工会联合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实施“齐鲁工匠”建设工程。自今年开始,山东将每年选树命名50名“齐鲁工匠”,促进培育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据山东省总共工会副主席李臻介绍,近年来,我省坚持面向基层和生产一线,培育了一批领跑时代的技术工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工匠人才的培育、“工匠精神”的弘扬、工匠队伍的规模等,与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需要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制约了我省创新发展、持续发展和领先发展。“要实现高质量发展、提高经济创新力、赢得区域竞争优势、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必须加快实施‘齐鲁工匠’建设工程,并作为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为扎实推进我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建设,省总工会组织专题调研组,前往广东、四川、湖北、安徽等地学习先进经验,经过三个多月外调内研,制定《意见》,并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
据了解, “齐鲁工匠”选树命名的范围和奖励力度进一步加大。选树面向全省各行各业在职职工,聚焦新旧动能转换重点产业,人选不受年龄、性别、学历、职级、职称、工作年限、荣誉基础等条件限制。按照“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每年选树命名50名“齐鲁工匠”,支持他们领衔创建“工匠创新工作室”,从中再选树命名10名“齐鲁大工匠”,优先推荐申报“泰山产业领军人才产业技能类”。据了解,省总工会向每位“齐鲁工匠”领衔创建的创新工作室,一次性提供5万元创新资金资助;向每位“齐鲁大工匠”领衔创建的创新工作室,一次性提供30万元创新资金资助。
据悉,7月12日,省“齐鲁工匠”建设工程推进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已经下发了《关于开展“齐鲁工匠”申报选树工作的通知》,计划于11月底前,完成2018年50名“齐鲁工匠”、10名“齐鲁大工匠”的选树工作。
《通知》明确了“齐鲁大工匠”的选树标准:一是在关键技术工艺领域取得重大革新、重大突破、重大成果,达到或接近国内、国际领先水平的;二是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重点技术攻关项目,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技术进步、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三是获得过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以及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的;四是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或在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一等奖、世界技能大赛获优胜奖以上奖项的。
由省“齐鲁工匠”建设工程推进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初审,对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等形式要件进行严格审查,筛选确定150名“齐鲁工匠”候选人。由相关行业(工种)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委员会,将在“背靠背”评审、分组讨论和集中讨论评审的基础上,投票确定100名“齐鲁工匠”提名人选。
之后,山东省总工会将通过各类媒体向社会公布100名“齐鲁工匠”提名人选及简要事迹,发动公众通过山东工会网和山东省职工网上学习系统专用通道投票选出自己心目中的“齐鲁工匠”。依据专家评审结果和网络投票情况,按照1:1.2的比例研究确定“齐鲁工匠”和“齐鲁大工匠”考察人选,并抽调专业人员组成考察组到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确定最终的选树名单。
责任编辑:程洪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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