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省总工会联合山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省高级人民法院四方共同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山东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维权工作的十条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山东省总工会副主席魏丽表示,强化工委维权主页是党政需求、是现实需求也是工会的职责和价值所在。
《意见》明确提出要畅通诉求渠道,全天候立体式回应解决职工诉求。《意见》提出,设立网上维权“快速通道”,依托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工会网站等更加便捷高效地回应解决职工维权诉求。畅通12351职工维权热线,全天24小时提供咨询服务,通过“统一接听、分类交办、按时办结”的工作模式,实现职工维权事项“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各级工会服务中心(站点)探索实行周末值班制、错时工作制、职工预约制,全天候受理职工诉求。对职工反映的维权问题,工会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应。
《意见》明确了建立工会、人社、司法行政、法院“四方联动”工作机制,实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联动调处,为职工提供调解、仲裁、诉讼“一站式”服务。通过主动为职工提供工会援助,主动与司法行政部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协调职工法律援助案源,对职工劳动报酬、社会保险方面的合法维权诉求提供“零门槛”援助等措施。通过在各级工会服务中心(站点)、法律援助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等场所设立工会法律援助站(窗口)等方式,密织工会法律援助网络,实现全省市辖区“2公里”范围内、非市辖区“半小时”工作圈内全覆盖。从2018年开始,全省工会系统每年为职工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至少1万件。此外,注重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到2020年底,省市县三级工会取得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争议调解员资质的工会干部达到1000人以上。
《意见》强调,把集体协商和职代会建设作为基层工会维权的重要突破口,继续开展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签订、落实好“1+3”集体合同(综合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2018年全省至少培育10个重点行业性集体协商典型,制定指导意见,2020年县级以上产业工会涵盖行业全部开展行业性集体协商。县以上工会每年选树3—5个能谈、会谈、谈得好的企业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为做好农民工维权服务工作,《意见》提出,开展农民工集中入会行动,最大限度将农民工吸收到工会组织中来。加大对农民工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对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典型案例,工会应第一时间选派律师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推进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2018年,全省建成1000个“工会爱心驿站”,举办1000场心理健康公益讲座,增强农民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程洪建
山东画报官方微信
网站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