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山东省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近日出台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的实施意见》。据了解,到2020年,国土开发强度不超过18.45%,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22%以上。
据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李琥介绍,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我省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目前我省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不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粗放,建设用地规模与耕地占补平衡矛盾等国土资源问题严重。对此,《实施意见》提出,通过5年的努力,构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标准和制度体系,推动形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绿色发展的新格局。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国土空间布局日益优化,国土开发强度不超过18.45%,城镇工矿空间规模控制在100万公顷以内,到2022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46平方米以内;到2020年,单位GDP占用建设用地面积下降22%以上,到2022年,力争挖潜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00万亩以上,建设用地地均GDP产出由目前的14.3万元/亩提升至25万元/亩以上;到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1288万亩以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9584万亩以上,建成高标准农田5982万亩,各类保护区内矿业权依规有序退出;到2020年,全省大、中型矿山绿色矿山建成率分别达到90%、80%,到2022年,全省大、中型矿山绿色矿山建成率均达95%以上,“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达到90%以上。
责任编辑:王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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