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经营林业可以申请贷款贴息,年贴息率为3%

2018-04-26 文/文:孔斌(实习生) Fr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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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关于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行解读。

  4月25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关于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行解读。山东省林业厅厅长刘均刚表示,我省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立起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林业产权制度,形成集体林业良性发展机制。

  30万元以下贷款项目免收评估费,年贴息率为3%

  省林业厅副厅长马福义表示,将加大开发性、政策性贷款支持力度,完善林业贷款贴息政策。对贷款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林权抵押贷款项目,免收评估费。对用于林业发展,符合条件的林业经营主体,可以申请贷款贴息,给予一定期限和比例的利息补贴,采取一年一贴、据实贴息的方式。目前,年贴息率为3%。

  公益林保费由各级财政共同承担

  省林业厅林业改革与产业发展处调研员张忠东介绍说,公益林保费由各级财政共同承担,林农不再负担公益林保费。自2018年起,省级以上公益林政策性保险中由林农交纳保费的部分(保费总额的10%)改由省级财政支付,省级以下公益林政策性保险中由林农交纳保费的部分(保费总额的10%)改由市县两级财政负责分担。这项政策实施后,预计每年林农可节省保费支出800万元以上。

  苹果、桃可以享受政策性保险

  据了解,《通知》提出提高地方特色保险保障水平。从今年起调整地方特色林产品保险保障水平,调整后的苹果保险费率为5%,保险费200元/亩,保险金额4000元/亩;桃保险费率为5%,保险费150元/亩,保险金额3000元/亩。调整后,保额比过去增加一倍,将有效发挥保险在稳定林农收入预期、提高御灾能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陈先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