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已于2025年7月31日经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徐金妹表示:“针对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电动车管理、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非法改装机动车等问题,《决定》根据国家最新管理规定并广泛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开展制度设计,统筹安全与发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决定》的出台,对于维护我省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新兴行业的发展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巨大挑战,科技赋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在很多地方也已成为常态。为了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决定》总结各地利用先进科技手段执法的经验,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和先进管理方法、设备,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现代化水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综合应用信息技术,远程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办理其他交通服务管理业务。”
同时对自动驾驶汽车的道路测试以及低空飞行管理作出前瞻性的原则规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政策创新、管理创新等方式,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道路养护等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低空飞行与道路交通的联合管理机制。”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农村道路交通设施配置不全、养护不力以及老弱病残幼等群体出行不便等问题,明确:“农村公路防护、排水以及交通标志等交通安全和其他附属设施应当及时进行养护,确保正常使用。城市主干路、主要商业区等无障碍需求比较集中的区域的人行道,应当按照标准设置盲道;城市中心区、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和集中就读学校周边的人行横道的交通信号设施,应当按照标准安装过街音响提示装置。”
《决定》对于导致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频发的渣土车违规驾驶、大型车辆强行右转、滑板车违法上路以及快递外卖车辆监管缺失的问题,作出规定:“大型客车、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和公共汽车以及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车辆,右转弯时应当停车观察后通行。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和滑板车、平衡车、独轮车等器械”,并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道路和交通流量等情况,划定动力驱动三轮车、四轮车等车辆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的区域和时段,规定运输砂石、渣土、土方、建筑废弃物等散装物料车辆行驶线路、时段和限速标准”。邮政、快递、代驾、外卖配送等企业应当“对多次出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从业人员加强约束”。
对非法改装车辆和“飙车”“炸街”等问题行为,《决定》明确规定:“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非机动车。对依法需要登记的非机动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拼装,不得改装其动力装置、速度装置,不得加装影响行驶安全的装置。自行车、人力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建立有效协作联动机制,对拼装和非法改装、加装的行为,按照规定处理”。
对非法改装机动车问题,《决定》结合《山东省机动车非法改装治理和噪声污染防治规定》的相关制度,规定:“改装机动车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加装机动车涡轮, 不得擅自改动燃油管路、排气管和消音装置,不得擅自从事其他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活动”,并规定了机动车“不得追逐竞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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